根据《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湖科教〔2024〕52 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,经学院会议讨论通过,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:
一、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
组 长:陈生安、卢曙中
副组长:华 锐
成 员:周 芳、钟绍军、孙刘萍、曹 键、段红梅
二、转专业的基本条件
(一)符合《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湖科教〔2024〕52 号)第六条之规定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。具体规定如下:
1.学生为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;完成原修读专业第一学期的全部应修课程且未有不及格记录;
2.学生入学后,因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,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;
3.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创业情况需要,申请转入与其创业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;
4.在学校就读期间入伍,完成义务兵役且未受到部队处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,退役后复学时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;
5.其他特殊情形确需转专业的:学校因专业调整或专业停办,导致复学或留级的学生无法进入原专业学习的,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转入相近的专业;其他特殊情况,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的。
(二)具有《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湖科教〔2024〕52 号)第七条规定之情况者,不能转专业。具体规定如下:
1.未报到入学、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;
2.以艺术类(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可以互转)、体育 类、免费医学生、技能高考、普通专升本、“3+2” 联合培养、定向或委托培养、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形式录取的,或国家有相关规定、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;
3.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;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;
4.传统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跨文理科专业类别转专业(文理科界
限以高考招生要求为准),或新高考改革省份生源学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;
5.处在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、休学期间的;
6.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高考体检标准及限制条件的;
7.在校期间被认定为有考试违纪、作弊行为的,或者抄袭、剽
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,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;
8.经学校研究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。
三、转专业的注意事项
(一)获批转专业的学生,必须修完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,且无课程不及格情况;否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转入新专业后,应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已开设但本人未修的课程。因此,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学习上的难度,谨慎提出申请。
(二)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,由本人申请,经学校同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;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,可留级申请转专业,但必须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,经学校同意后,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。
(三)获得拟转专业资格后,如发现有不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情况(如有课程不及格,个人资料信息虚假等),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四、各专业可转出学生人数限额及转出人选遴选办法
(一)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10%,超出该限额时,根据高考成绩(尤其是数学成绩)和本学期数学表现进行排序遴选。
(二)可转出学生人数一览表
专业 |
2024年招生计划人数 |
可转出人数 |
数学与应用数学 |
95人 |
9人 |
统计学 |
55人 |
5人 |
五、各专业可转入的学生人数限额及转入学生人选遴选办法
(一)每个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10%。申请转入的学生应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。超出转入限额时,按学生高考数学和英语科目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,不另行组织考试。
(二)可转入学生人数一览表
专业 |
2024年招生计划人数 |
可转入人数 |
数学与应用数学 |
95人 |
9人 |
统计学 |
55人 |
5人 |
六、转专业的程序
(一)学生申请
2024年12月26日前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《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,向所在院部教学办提出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转出资格审核及遴选
2024年12月30日前,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。
2025年1月6日前,招生就业处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招生类别、高考科目及身体条件情况复核;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到各院部和教务处。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后续遴选。
(三)确定转出学生名单
若申请转专业人数超出限额,根据本实施细则进行遴选排序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,在我院网站公示3日后通知学生本人。
(四)转入院部遴选
我院在接收到可转出学生名单后,根据本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遴选,确定拟转入某专业学生名单。
(五)学校审批
2025年1月25日前,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,将拟转专业名单报转专业领导小组,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公示,公示3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。
七、重要时间节点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2024年12月26日前 |
学生报名 |
2024年12月30日前 |
院部上报转专业申请学生材料 |
2025年1月6日前 |
招就处完成申请学生情况审核 |
2025年1月10日前 |
院部将可转出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|
2025年1月15日前 |
院部向教务处上报拟转入学生名单 |
2025年1月25日前 |
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转专业领导小组后进行公示 |
八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、结果公示方式及时间
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审核结束后,将拟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上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3天。
在公示期内学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院部提出申诉。
联系人:孙老师
联系电话:0715-8144689
九、其他未尽事宜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附件1: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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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