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宁学院201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程序简介
一、时间安排
1、申请贷款学生必须于200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填写好《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册》(一式两份)
2、学生工作处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《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册》发放至各院部
3、南山支行工作人员于2010年1月10日到学校验收资料册填写、审核申请贷款金额
4、南山支行从2010年1月12日起输录获贷学生各项信息
二、申请贷款学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
1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
2、学生证及复印件
3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
4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亡故、离异,须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中予以说明)
5、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山支行开立的银行卡复印件(已经开立的可继续使用,遗失或未开立的须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办证费5元上交学生工作处---以院部为单位)
6、银行卡补办或新办须认真填写《银行卡存款凭条》和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申请表(个人卡)》,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上